内容说明
本文由岸知库按通用考试知识独立整理。涉及政策、法律和考试安排时,请以当期权威文件为准。
一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
1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:
- 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》(以下,简称《决定》)中明确指出:“要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、任务和工作特点,依据《人民警察法》(依据)等法律法规,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、勤务机制、管理方式、教育训练、监督制约、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、程序化、法制化和科学化,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、内务规范、工作高效、保障有力。”这就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涵。
2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:按照《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》的要求,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点是“四统一”、“五规范”。
- (1)“四统一” :统一考录制度、统一训练标准、统一纪律要求、统一外观标识。
- (2)“五规范”:规范机构设置、规范职务序列、规范编制管理、规范执法执勤、规范行为举止。
二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
公安工作的成败,公安队伍战斗力的强弱,取决于人民警察素质的高低。“向素质要警力”,已经成为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警察的共识。
(一)人民警察的素质
1、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:人民警察的素质,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、业务能力、文化水平、心理特征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。
- (1)政治素质:政治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觉悟、理想信念、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。对党、对人民的绝对忠诚,是人民警察首要的政治品质。
- (2)业务素质: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