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说明
本文由岸知库按通用考试知识独立整理。涉及政策、法律和考试安排时,请以当期权威文件为准。
一、法典基本概况
1、立法与施行:
(1)通过时间:2026 年 3 月 12 日,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
(2)施行时间:2026 年 8 月 15 日起正式施行
(3)地位:我国继《民法典》之后第二部以 “法典” 命名的法律;世界上首部以 “生态环境法典” 命名的法典
2、编纂模式:
(1)全部纳入,原法废止:将《环境保护法》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等 10 部污染防治领域核心法律全部纳入,原法同步废止
(2)择要纳入,原法保留:对《森林法》《长江保护法》等 20 余部资源生态类法律,提取核心要旨纳入法典,原单行法继续有效,与法典不一致的,以生态环境法典为准;
(3)新设规则,引领前瞻:针对碳达峰碳中和、应对气候变化等尚无专门立法的领域,作出原则性、引领性规定。
特别法优于普通法、新法优于旧法,法典为生态环境领域基本法、统领法
二、基本规定
1、立法宗旨:为了保护生态环境,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,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,维护生态安全,推动绿色低碳发展,建设生态文明,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,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,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,根据宪法,制定本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