岸喵公考

常识判断 · 宪法

内容说明

本文由岸知库按通用考试知识独立整理。涉及政策、法律和考试安排时,请以当期权威文件为准。

一、宪法基本理论

  1. 1、宪法的本质:宪法是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正式渊源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是其他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。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。‌

  2. 2、中国宪法的诞生: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1908 年清政府颁布的《钦定宪法大纲》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曾于1954年9月20日(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)、1975年1月17日、1978年3月5日、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。我国现行的宪法是第四部宪法(1982年宪法),并历经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五次修订。制宪主体是人民,制宪机关是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。

    1. 在1949 年的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是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宪法性文件。
  3. 3、世界宪法:在资本主义国家中,英国(无成文法典)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。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——1787 年美国宪法。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——法国 1791 年宪法。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——1918 年《苏俄宪法》

  4. 4、宪法的地位: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,是依法治国的基础,是一切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。

  5. 5、宪法的基本原则:人民主权、基本人权、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。(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)

本文为会员专享内容,上方为试读。完整版与全部题库、资料请 开通岸喵会员 后查看。